经典案例

君唐周后菊律师办结对口帮扶藏区红原县的首例法律援助案件

发布时间:2019-10-10

       2019年9月27日,德阳市律师协会负责的同心律师服务团红原分团指派四川君唐律师事务所周后菊律师办理的首起对口帮扶援助案件办理完结,受援人发来微信,称赞周后菊律师“态度好,责任心很强,对我们老百姓很负责任”!
红原县人民法院、红原县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援助前长期上访的当事人已经服判并按照周律师代书的《执行申请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由来: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开展民族地区区县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实施方案》的安排,德阳市律师协会积极落实了君唐、山和两家律所为2019年8月-2020年8月期间对口帮扶红原县的律师事务所。为切实做好异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全覆盖等法律援助的衔接工作,德阳律协于2019年8月与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红原县司法局签订了《法律援助结对帮扶三方协议》。
       2019年7月15日,同心律师团红原分团团长、德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唐朗军律师接到红原县司法局的求助,称当地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在红原县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援助、凶手被判服刑后,仍以赔偿金额太少等理由,多次到红原县法院、政法委等部门上访,而红原县法律援助中心仅有的一名公职律师近期工作繁忙,无法及时处理。
这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系红原分团对口帮扶的首例法律援助案件,德阳市司法局、律师协会非常重视,正在泸定县开展党组织活动的君唐党支部周后菊律师,主动请求承办该起援助案件。
       主要案情:
       红原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
       2018年9月13日凌晨,被告人旦某某(藏族)因怀疑被害人刚某(藏族)要与其父结婚而心生怨恨,遂持刀将被害人刚某脸部砍伤,经阿坝州公安局物证鉴定,鉴定被害人面部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司法鉴定意见书为十级伤残。因被告人态度恶劣,经多方调解仍不愿赔偿。

       办理情况:
       由于快递等原因,周后菊律师开庭前两天才收到相关文书,时间紧,任务重,最关键的是案件情况不清,需要开庭前与当事人有效沟通。
而红原县距德阳市路途遥远,天气恶劣、坐车还极其不方便,沟通的时间只能是开庭前两天,而这两天刚好周末,当事人非常担心承办律师不愿意加班,周律师竭力安慰,同意利用周末时间梳理相关证据材料、逐一解答疑难问题。

       经初步分析,周律师发现,当事人是藏族牧民,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律规定,只是依据心中所想索赔,因长期期望过高,其他人已经很难改变她的想法。律师与其沟通,需要慢慢的、耐心解释多遍,她才能明白,于是就这样一个简单的沟通就是整整一天!第二天,搜索相关案例和法律适用、准备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书写代理意见、打印相关资料等,周后菊律师一直忙到开庭前一天深夜12点半。
       2019年7月22日,该案在阿坝监狱会见中心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由于承办律师前期证据目录、相关法条、代理意见、相关案例准备得确实充分、有理有据,红原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损失70939.81元,周律师还帮助受援人起草了《执行申请书》。虽然当事人心里所想的金额降低了,但是当事人内心对结果却很满意,没有责备反而非常感谢——感谢援助律师为他们尽心尽力!感谢她尽职尽责!感谢她无私奉献!
       办理结果:
       经德阳市律师协会红原分团负责人向红原县法律援助中心回访,援助中心向红原县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受援人对援助过程、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判法官、红原法院、当地政法部门援助效果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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