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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促公正,有效辩护不缺席——记法律援助案件中的潘志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29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将"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确定为"十五"社会发展目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法律援助法》,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指控被告人叶某某犯聚众斗殴罪一案中,四川超宇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受指派承办该案,为被告人叶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四川超宇律师事务所要求潘志君律师本着对党忠诚、对党的事业负责、依法依规,办好该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潘志君律师接受该案后依法履职,迅速联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阅卷,由于该案时间比较紧迫,潘志君律师加班加点查阅案件材料,准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承办人潘志君律师认为该案一审法院认定罪名准确,但量刑畸重(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一审判决未充分考虑叶某某的下列情节:未预谋受邀约参与犯罪、未持械、次要作用系从犯、自首及坦白、酒后冲动激情参与、家庭困难的特殊情况等。承办人潘志君律师将上述情况报律师事务所研讨,并形成书面辩护词提交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实行书面审理,并采纳潘志君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二审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审法院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予以撤销,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个月。

       对于此类刑事案件,由公安、检察院、法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是对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一种体现,作为律师应当对法律援助予以大力支持。其次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相关的法律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合法的、有效的辩护。同时,在办理案件工作中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也考虑到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依法尽职尽责,以严谨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以法律援助的方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帮助落到实处,让法治的正义阳光普照受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