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市律协〔2024〕9号 关于推荐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2
德阳市律师协会
关于推荐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公司律师单位:
德阳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德阳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为做好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工作,经德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换届选举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
理事候选人应从推荐的大会代表中产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做到“两个维护”,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行业规范,模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律师行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社会形象,能够发挥表率作用;
3.在加强律师行业党建、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较为突出,近年来业务工作有明显成绩;热心律师公益事业,有一定组织和服务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履行市律师协会理事职责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4.自觉履行律师协会章程义务,应执业三年以上且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公职公司律师执业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监事候选人推荐条件
监事候选人从推荐的大会代表中产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做到“两个维护”,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行业规范,模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律师行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社会形象,能够发挥表率作用;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履行市律师协会监事职责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4.自觉履行律师协会章程义务,应执业三年以上且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公职公司律师执业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方式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公司律师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及分配名额(附件1)进行民主推荐,监事候选人与理事候选人不得为同一人。德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换届选举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对理事、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市律师协会构架、工作开展需要等因素,确定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经德阳市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后提交德阳市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
三、有关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公司律师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填写《德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德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德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候选人简介》(附件4),纸质版于2024年11月25日17:00前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可编辑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报至协会邮箱。
协会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239号市司法局附楼德阳市律师协会102办公室
联 系 人:任思涵
联系电话:0838-2903339
联系邮箱:dylsxh@163.com
附件:1.德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德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登记表
3.德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汇总表
4.德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候选人简介(模板)
德阳市律师协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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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市律协〔2024〕9号 德阳市律师协会关于推荐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通知(盖章版)
德市律协〔2024〕9号 德阳市律师协会关于推荐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通知(编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