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德市律协[2017]09号关于德阳市律师协会开展律师普通话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各律师事务所: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也是当代我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官方语言。为提高我市律师的普通话水平,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律师普通话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普通话培训、仪表仪态培训
二、培训人员
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
三、培训时间
2017年9月23日,14:30-17:30,共3个小时。
四、培训地点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相关费用
1、本次培训费由市律协统一承担。
2、本次培训交通食宿自理。
3、培训简要资料由律协提供,具体普通话培训书籍请自行购买。
六、报名方式
请各所确定参加培训的律师名单,将回执表于2017年9月8日(本周五)前发至市律协秘书处。
七、其他事项
各律师事务所务必高度重视,所有参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进、张韵
联系电话:2900501
13881041386、15884271353
附件1:德阳市律师协会专题培训普通话表达与辩论准备
附件2:德阳市律师协会普通话培训报名回执表
德阳市律师协会
2017年9月4日